直译法能忠实地传递原商标的指称意义,但采取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原商标的蕴含意义也能为译语受众欣然接受。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某些商标所具有的蕴含意义在一种文化中带来好感,在另一种文化中缺招致反感。例如上海出产的“船”牌床单英译为Junk,尽管junk在英语中确实有“帆船”之义,但它作为一个多义词的其他义项如“废品”、“破铁旧罐”、“假冒货”等极易引起消费者的不快。又如“蝙蝠”牌电扇的商标在中国语言文化背景中是成功的,因为“蝠”与“福”同音,“蝙蝠”自古以来就是“吉祥”的象征。然而,如果将该商标直译为Bat,不仅原商标中美好的文化指涉丧失殆尽,而且还蒙上一层对产品不利的负面文化意义,因为在英美文化中蝙蝠是吸血鬼的化身,象征着“嗜血”和“残忍”。有鉴于此,译者在采用直译法之前应充分考虑到中西文化背景和审美心理的差异。只有熟悉和掌握汉英两种语言和文化,才能确保直译法运用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