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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术的贡献

所属教程:英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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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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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术的贡献

1400年前,要猜测一封信或者一份手稿来自何地,可以从拼写上猜个大概,但是到了1500年之后,就不可能做到了。印刷术的发明使英语拼写必须要保持一致,但是,这也导致了英语成为一种令世人困惑的音形不统一的文字系统。

学校里的小朋友也知道,德国人约翰·古登堡(Johann Gutenberg)发明了印刷术。实际上,古登堡所获得的荣誉或多或少有些名不副实。现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活版印刷术实际上是由一个叫做科斯特(Laurens Janszoon Koster)的荷兰人发明的,遗憾的是我们对这个人的了解非常少。古登堡之所以得到这项技术,是因为科斯特的一名学徒带着工厂里的技术逃到德国的美因兹(Mainz),并与古登堡成为了好朋友。试想一个人人生的前40年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石匠、擦镜工人,突然有一天拿了几块印刷版和一台榨酒机,就创造了改变世界的发明,这简直让人难以相信。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印刷技术从此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1455年古登堡印刷出版了第一本《圣经》,从那时起,到1500年,欧洲地区共出版了超过35000本书籍。不过,这些并未给古登堡本人带来什么好处,因为负债,他不得不把印刷厂卖给一个叫福斯特(Johann Fust)的人,并在1468年死于贫困。不过,这一切引起了一个居住在北部比利时的英国人的注意。

威廉·卡克斯顿(William Caxton)是个富有而博学的英国商人,主要在当时欧洲最繁华的贸易城市——比利时的布鲁日经商。15世纪晚期,德国印刷业的兴起让他很兴奋,他察觉到了其中的商机。因此,他在选定的城市建立了印刷厂,并于1475年印出了第一本英语书《特洛伊史》(Recuyell of the Historyes of Troy)。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早的一本英语书没有在英国出版,而是在比利时的佛兰德斯(Flanders)问世。

卡克斯顿后来回到英国,在伦敦的威思敏思特教堂(Westminster Abbey)里开设了印刷厂(这就是为什么今天英国的印刷工会还会用chapel[小教堂]这个词来表示工会分会,并以father来代表分会会长),并开始大量发行各种书籍。这些书籍有关历史、哲学。卡克斯顿也因此变得更加富有。看到他轻松地赚到大笔财富,很多人也建起了印刷厂与他竞争。

到1640年,根据鲍和凯布尔书中的记载,英国已经有超过两万件出版物了,当然,这中间也包括书籍、法案以及宣言条款。随着印刷业的兴起,社会上凝聚了一种统一拼写的动力。在伦敦,拼写逐渐固定下来,但是其余各地的拼写差异仍然持续了好一阵子,实际上有些差异至今都还存在。正如今天的约克郡或者苏格兰高地人能读懂伦敦的报纸一样,16世纪时伦敦英语也逐渐成为了其他印刷品所采用的主流文字。虽然一些特殊的用法仍然持续了好一阵子,比如卡克斯顿在记载相关趣事时提到一个伦敦客跑到肯特想吃鸡蛋,可是怎么也没办法让人明白的故事。不过统一之风终究占了上风,到1650年,英语的拼写已经趋于统一。

可是在现在看来,英语拼写固定化的时期恰逢英语发音最混乱的变革时期。结果,我们今天所用的英语单词的发音对应的基本上是400年前的发音。在乔叟时代,knee和know里的k仍然发音,knight听起来大约像kuh-nee-guh-tuh,每个字母都读得很清楚。gnaw和gnat里的g有发音,folk、would和alms里的l也有发音。总之,很多今天变成无声的字母,是卡克斯顿那个时代的发音变革所造成的。如果卡克斯顿晚出生一个世代,那么现在英语当中可能会少一些像aisle、bread、eight、enough这样不合理的拼写了。

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17世纪,英语突然兴起了一阵复古风,一些好心的好事之徒开始擅自更改单词的拼写,目的是为了让它们符合拉丁文的风范。于是,dette和doute被拼成了debt和doubt,单词里突然多了个b。因为这样才能符合其拉丁词源debitum和dubitare。receipt一词里多出了p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另外,island里的s、scissors里的c、anchor里的h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被加进去。于是,tight和delight突然可以与night和right押韵了,但其实这两者之间在词源上没有联系。rime随后也变成了rhyme。

有些拼写的变动使单词变得更加不规则了,而有些改变则影响了单词的发音,比如descrive(或者descryve)变成了describe;perfet(或者parfet)变成了perfect;而verdit变成了verdict;aventure变成了adventure。最开始,那些被添加到单词中的字母都不发音,就如debt中的字母b,但是后来却逐渐开始变成发声字母了。

英语的最后一个拼写特点是看起来没有规律,因为英语中吸纳了大量其他文化的词汇并乐于保留原态。这是英语与众不同的地方,原汁原味的外来词才能让英语为母语的人更加满意。所以,当他们需要用一个词来描述一张长桌子,他们就从法语中吸收了buffet,读成buffay,完全没有理会英语中有一个长得和它一样的词,即buffet(击打),这个单词只是发音不同,读成buffit。同样,英语中还有brusque、garage和chutzpah这样发音不规则的词,搅乱了其正常模式。说其他语言的人恐怕难以忍受英语的这种不一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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