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规定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自然包括使用厕所的便利。企业限制员工上厕所的次数和时间,无疑是对员工最基本的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的践踏,属于无效行为。员工不是机器,他们的生理需求理应得到尊重。其次,这种“高压管理”模式看似严格,实则短视。企业管理的初衷是提高效率、规范秩序,但爱仕达公司的这些规定却背离了这一初衷。员工在高压之下,尊严被践踏,合法权益受侵犯,又怎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呢?这不仅伤害了员工个体,从长远来看,更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毕竟,员工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值得肯定的是,媒体在这一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媒体的报道让这家公司的种种不合规行为曝光于公众视野之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在舆论的推动下,劳动部门迅速介入调查,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有力地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管理应该以人为本,尊重员工、关爱员工,而不是将他们视为赚钱的工具。任何侵犯员工权益的管理行为,都是短视且危险的。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这样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和忠诚,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