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湖北师范大学为博士配偶安排工作,并非个例,而是基于学校的一项政策。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解决高层次人才(如博士)与其配偶之间的异地问题,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从这个角度来看,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符合情理的。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为这位初中学历的博士配偶安排的工作性质。根据学校的回应,这份工作属于劳务派遣,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从事学校教师工作。而且,学校也根据配偶的学历层次来安排不同的岗位,比如这位初中学历的配偶被安排到了“A岗”,可能是宿管阿姨或环卫工这样的岗位。这样的安排,虽然解决了配偶的就业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公众对于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讨论。
一方面,有人认为,学校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给其配偶安排工作是情理之中的。而且,劳务派遣的方式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忧,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引发“学历歧视”的争议,毕竟初中学历与博士学历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也有人对于学校是否应该根据配偶的学历来安排工作表示质疑。
在我看来,湖北师范大学为博士配偶安排工作这一政策本身并无不妥,但关键在于执行过程中要兼顾公平和合理。学校可以根据配偶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但应该避免因为学历差异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于这一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公众更加了解和理解这一政策的初衷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