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被指控涉嫌欺诈 未遵守《八角笼中》票房分成的约定成都恩波俱乐部已向警方报案,请问事件的详细进展如何?

1月21日,知名娱乐爆料者“推理君江小宴”发布消息,指出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已经向警方提交报案材料,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据了解,恩波俱乐部曾与王宝强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但在影片的票房收益分配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目前,警方已经正式接受了恩波俱乐部的报案,并向其出具了受理回执,标志着案件调查工作将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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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九歌九公子

 一、事件起因

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以下简称恩波俱乐部)与王宝强及其公司曾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


在合作期间,恩波俱乐部为电影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耗时长达五年。

王宝强或其公司曾承诺给予恩波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

二、事件发展

电影《八角笼中》上映后,票房大卖22亿。

然而,恩波俱乐部并未收到承诺的票房分成,导致俱乐部经营遭遇困难。


因此,恩波俱乐部选择向警方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

三、报案与受理

恩波俱乐部的负责人钱云龙前往成都市某区的派出所报案,并录制了视频说明情况。


警方已受理了恩波俱乐部的报案,并向其出具了回执,接下来将展开调查。

四、王宝强方的回应

王宝强工作室在事件曝光后发文回应:“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五、其他相关信息

此前,有传闻称王宝强在拍摄《八角笼中》时承诺资助小演员们到大学毕业,但并未兑现。


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王宝强方的正式回应,且与本次欺诈指控无直接关联。

王宝强名下共关联9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其商业版图包括影视、股权投资等。此外,王宝强实控的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多枚“八角笼中”商标,并登记了相关著作权。这些信息虽然与本次事件无直接关联,但展示了王宝强的商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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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子

 近日,关于王宝强涉嫌欺诈的传闻在*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传,王宝强因未遵守《八角笼中》票房分成的约定,被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以下简称恩波俱乐部)指控诈骗。然而,制片人刘勇却为王宝强发声,称其完全清白,并指责某些狗仔不负责任地抹黑造谣。


刘勇表示,王宝强在拍摄《八角笼中》时,确实与恩波俱乐部有过合作,并承诺给予一定的票房分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王宝强会直接按照票房的5%来支付分成款项。他解释说,票房分成的计算方式远比这复杂得多,需要扣除各种税费、影院和院线的分账部分,以及发行公司的分配等。因此,所谓的诈骗金额高达1个亿的说法,完全是不切实际的。


对于恩波俱乐部的报案行为,刘勇表示理解,但也指出其中存在一些蹊跷之处。他表示,作为原型人物的恩波自己的单位去报警,确实不存在不知情的情况。然而,考虑到事件的复杂性和细节的不明朗性,目前还无法做出特别清晰的判断。

与此同时,王宝强工作室也对此事做出了正式回应。他们表示,与恩波俱乐部之间的合作是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同时,他们也承诺过的帮助从未食言。王宝强工作室强调,他们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将静待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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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九九

 1. 指控内容: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上存在欺诈行为,涉及金额高达1亿元。俱乐部负责人钱云龙表示,王宝强及其公司采取欺骗、拉拢、开空头支票等手段,骗取俱乐部的信任和支持,并承诺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成。

2. 合作与投入:恩波格斗俱乐部与王宝强合作长达五年,从电影《八角笼中》的筹备拍摄到后期宣发,俱乐部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数百万元。

3. 票房分成争议:《八角笼中》上映后票房大卖,突破22亿元大关,但王宝强方面却迟迟未履行分成承诺,俱乐部多次沟通无果后,认为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4. 警方介入:警方已受理恩波格斗俱乐部的报案,并出具了回执,表示将展开详细调查。

5. 王宝强方面的回应:王宝强工作室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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