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报道,11月13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执行了死刑。

这三名罪犯的罪行令人震惊。罪犯郭某某是一名民办小学教师,从2013年至2019年2月期间,他利用其任课教师、班主任的身份,先后对6名女学生实施奸淫行为达百余次。这些女学生在初次被强奸时均未满14周岁,此外,郭某某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周岁的女学生。

罪犯尚某某则是一名务工人员,他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专门在公园、广场、公交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通过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她们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尚某某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在犯罪过程中,他还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的视频、照片,以此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导致一名被害人患上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

罪犯公某某是一名农民,他利用同村女孩张某经常到其经营的小卖部玩耍的机会,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长期精神控制张某,并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对她实施性侵害。从2015年夏张某未满12周岁开始,至2020年1月案发时止,公某某共计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余次。张某不堪忍受,最终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年仅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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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晚眠

 法律角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强奸未成年少女,特别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如果犯罪情节恶劣,可判处死刑。这3名罪犯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不仅违反了法律,更违背了社会道德和伦理。他们长期、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对这3名罪犯执行死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对他们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


社会影响

这3名罪犯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他们的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也提醒了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工作。对这3名罪犯执行死刑,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教育意义

这起事件也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它提醒广大家长和学校要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的监护和看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法治教育。同时,也提醒有关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此外,这起事件还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安全防线。


未成年人保护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的人生蒙上阴影,使未成年人父母及家庭背负沉重精神负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体现了对未成年*益的高度关注和保护。这起事件再次强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也提醒了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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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九九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郑重表明,人民法院始终将保护未成年*益视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密切关注公众对此类问题的关切。针对侵犯未成年*益的各种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严厉打击措施,特别是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坚持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严格依法从重惩处。


对于那些涉及奸淫多名幼女、长期实施强奸行为、利用特殊职责多次实施强奸、以及导致被害人重伤甚至死亡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罪行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会坚决考虑适用死刑,并确保判决从重从快执行,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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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猫猫
对于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的事件,我们应当从法律和司法保护的角度来看待。根据《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项时,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性侵、强迫未成年人*等案件,坚持零容忍立场,依法从严惩处。这表明司法机关对于严重侵害未成年*益的犯罪行为持有严厉的态度,并通过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死刑是对罪犯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对未成年*益保护的重视。这一措施也是对潜在犯罪分子的强烈震慑,有助于预防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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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级奶爸 提出于 2024-11-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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