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对于从投资中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些收入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相关政策,可能会享有减征优惠。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不需要再减除其他费用或扣除数,直接以收入额为基数计算税款。
- 财产*所得:
- 如果投资涉及财产(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的*,并且获得了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需要按照财产*所得进行纳税。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税率同样为20%。
- 其他财产性收入:
- 对于其他类型的财产性收入(如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等),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
- 例如,租金收入可能需要根据收入额减除一定比例的费用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