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虚拟币交易被视为非法行为,尽管虚拟货币本身并未直接定性为违法物品,但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不承认其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因此,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交易*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且此类交易常伴随传销或诈骗的嫌疑。
《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明确规定,对于组织、领导以经营*为幌子,实则通过要求缴纳费用、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方式招募成员,形成层级结构,并以发展下线数量作为获利依据,进而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将依法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者,刑罚将更为严厉,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为打击涉及虚拟币的非法传销*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